管它什么法律,有法就行

1998年08月14日

我在"先法制,后民主"一文中谈到中国民主化问题是一个很长期的问题,先用几十年时间实现法制,再实现民主。有人对我说的"管它什么法律,有法就行"提出疑问。本文对此再作说明。

首先申明,通过民主手段立法当然比通过专制手段立法好,本人对此不表异议。但是考虑到民主过程是一长期的系统工程,所以先用专制制度下的法制代替人治,再用民主制度取代专制制度,这是一个大工程的两个步骤。即使是专制制度,法制要远强于人治。即使法律是当权者随意制定出来的,是相当荒唐的,也比没有法好。例如,当年的反右,如果提前几个月由人大通过一项"反右法",规定向中共提意见将被打成右派,被逮捕送边疆劳改,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人被打成右派。

就是在改革开放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国内还是人治,工人民兵可以凭直觉抓人。王朔写的小说"各执一词"讲的是一位女中学生和一位青年工人到公园去聊天,被工人民兵逮捕送到派出所,后来女的怕名誉受损而跳湖自杀,而青年工人则作为替罪羊被判刑的故事。当时在上海和北京都有工人纠察队到公园抓那些谈恋爱的人的事。如果事先有一个法规定男女到公园聊天将被逮捕,虽然这样的法律荒唐,但是有言再先,则每个人还是安全的。而且即使有这样法律,同样也可以用它来约束中共。比如立一个法规定吃猪肉者枪毙,那么大家就都不吃好了,你中共也别吃,要难受大家一起难受。

实际上中共为了吸引外资,让外来投资者有安全感,这本身就构成了一个制约,使得中共不会订出太荒唐的法律。现在网上批评中国的诸多弊病和中共的诸多弊病都是事实,但这些事实大部分都是中共没有执行它所制定的法律造成的。对这些弊病的批评也并不被中共所忌讳,在各个报章上都有披露,中央电视台每天的焦点访谈节目经常揭露各种触目惊心的事实。中国的新闻已经开放很多了。现在有一种伪科学的所谓证明方法,就是将中国社会目前所有的一切弊病都归结为中国的不民主或者一党专制。好象一旦废除了一党专制中国就立即能摆脱贫穷,失业,贪污,等各种问题,好象一切事情就会好转,但是从亚洲和原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情况来看并不是这样。如果俄罗斯,罗马尼亚,南朝鲜,菲律宾等近年来实现了民主的国家立即实现民主后经济果然飞速发展,立即比中国人阔很多,一切社会弊病都不存在,那么中国人民早就忙不迭地实现直选去了。这种伪科学的证明方法原来中共就大量使用过,例如"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将阶级斗争说成是一切社会弊病的原因。我现在也可以用这样的荒唐的证明方法来"证明"美国社会现有的一切社会弊病都是由于它们的 "资产阶级假民主"造成的。

此外在网上的文章还有违反事实的陈述。例如说中国和日本在49年到50年间水平差不多。事实上当时的日本就比中国先进很多,看一个社会是否先进主要还是看其掌握的软件是否先进。当时日本已经有了造航空母舰的技术,而中国当时都没有造汽车的技术。

还有说法是中国现在不如许多非洲国家,我就不大相信。看到一些非洲儿童由于饥饿骨瘦如柴的样子,我在中国就很少见过瘦成那样的人,就是贫穷山区的人,我看到的也就是稍微瘦一点,也没有瘦成那样的。

如果让我移民,美国我愿意去,因为美国最强大,日本我也愿意去,因为国内到处都是日本电器。但是非洲我就不愿意去了。现在美国到处都有中国产品,为什么非洲人不去赚这个钱?俄罗斯人不去赚这个钱?为什么美国市场上并没有到处都是非洲人的产品或者俄罗斯的产品? 为什么中国人赚美国人的钱赚得美国直恼火,动不动就想动用301条款?说明中国的经济还是有它的成功之处。

我并不是说在中国就不应当反对政府,就不应当反对中共,我只是说明,反对政府和反对中共最有力的武器就是它们制定的法律,要在不断地斗争中使中国走向法制的轨道,使得当权者和老百姓都成熟起来。而且,在中国成为一个法制国家之前先不提多党制直选的问题,至少二十年之内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