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说不快:如何对待黑客?

1999-12-22 23:20:04

回不说不快:如何对待黑客?

我不记得我说过“民主将导致少数民主分裂国家”这样的话。但,言多必失,如果我说过,那么我认错,道歉。

而我的真实观点是:近几十年来,凡是从集权制走向“民主”制(注意我把民主二字打的引号,意指美国式的多党制和大选,而多党制和大选是否就是民主,我是有疑问的,因此打上引号。)的国家,我是指苏联,南斯拉夫和印尼,都出现了分裂,没有例外。

打个比方说,人类以前没有飞机,并作了一些失败的尝试。那么我在某一时刻宣称“到现在为止,所有的飞行试验都在上升到二十米高空时出现油箱爆炸。”那么并不表明必然会出现油箱爆炸,但这表明油箱爆炸问题是一个必须解决的技术问题。

那么,就算要求中国实行多党制大选的人是对的,他们还是必须观注苏联,南斯拉夫和印尼的情况,找到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分裂的原因,这种原因在中国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消除之,或者干脆欢呼国家的分裂,认为中国还是分成八块的好?

我认为这个问题特别特别重要,如果在技术上得到切实的解决,那么我虽然对多党制大选不感兴趣,也不打算再对之进行攻击,甚至对于具体的实施也不表示反对。同样,如果这个问题给不出象样的技术解决,那么我坚决反对实行这种“民主”。

不说不快先生给出了一种可能的技术,就是在法律上禁止种族主义的政党和分裂主义的政党存在。但我认为这种法律无法阻止“黑客”,或者说无法阻止造假。

我是搞工程学的,给不说不快先生介绍计算机病毒的原理。计算机病毒渗透到各个计算机取代操作系统程序,但相当长的时间内是不爆发的,他们只是繁殖。而在繁殖期间他们也起正常程序的作用,也担负起系统程序的繁重任务,让你认为他们是好的程序。如果一开始就爆发,当然根本就没有机会传染。直到许多计算机都染上病毒后,在某种条件下总爆发,造成巨大的破坏。

因此,如果有人公然要搞种族主义政党或者宣布要搞分裂,那么当然好办,给予法律制裁就是。但如果有人隐蔽地搞。比如说一个少数民族的人来申请一个政党,他声称这个政党不是专门给少数民族的,声称维护国家统一,不违法。但这只是声称。而且,他可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积蓄力量,发展自己民族的党员,为了表明自己不是民族主义的,也假意发展一些汉族党员。他可以办一份声称是维护民族团结的报纸,而且用一些民族团结的口号来装门面,但可以用十分隐蔽的方式煽动民族仇恨。

以台湾为例,李登辉在爬上高位之前也在假意认为自己维护一个中国的立场。在爬上高位之后也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明确地提出台湾独立的口号。他的解除党禁的行动使得一个违反“中华民国宪法”的台独党可以在社会上公开存在。

因此我认为你的法律上禁止的办法不够,想得天真,实施起来会出毛病。希望你能继续研制反病毒技术。

我还是认为,在没有十分把握可以避免民族分裂情况出现的情况下,我宁可坚决支持一个不“民主”的政治制度。而既然支持,当然要为这个制度说话,为这个制度的合理性辩护。我还是认为,让我在种族仇杀中被打死和必须忍受我不喜欢的官员们的领导中选择一样,我宁愿选择后者。

不说不快先生说:“但是,很明显,中国的少数民族问题不可能成为这样一个引起相当大多数社会公民共鸣的问题。”,恐怕不见得,全体中国人民已经观注到了苏联的解体,南斯拉夫的解体和印尼的分裂。这个问题决不是可以忽略的小问题,而是实现“民主”过程中头等重要的大问题。尤其是注意到,南斯拉夫和苏联的民族问题实际上同美国的暗中支持和挑拨很有关系。如果存在着这样的暗中支持和挑拨,原来和睦的民族大家庭完全有可能变成相互仇视。

附:

文章标题:

答数学网友关于民主与少数民族问题,并澄清对民主的常见误解
文章作者:[不说不快] 1999-12-22, 13: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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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网友发表了一个论证“民主将导致少数民族分裂国家”的帖子。平心而论,就数学网友的一贯水平而言,此帖可算得上是劣作。最大的错误就是数学网友不该提出一个全称论断:民主必然导致……。如果数学网友提出的是“民主更容易导致……”,那还有点辩头。

既然数学提出的是全称论断,那么只要提出反例就驳倒了他的观点。所以我在一个跟帖中就信手举了几个反例:美国60年代马尔克姆·X的“建立独立的黑人国家”的运动(中国官方宣传使得大家只知道马丁·路德·金,不知道还有一个x,这倒不能怪数学网友的知识不足),这个运动规模完全不亚于金博士的民权运动;英国延续多年的北爱尔兰独立运动;加拿大的魁北克独立运动等等。在这几个例子中,都是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的大国,都是少数民族问题,但并没有哪一个因为是民主制度就分裂了。

数学网友为什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呢?我想关键在于:数学网友错误地理解了“民主”。他把民主理解成近乎于无政府主义的某种东西了。所以数学网友的论证实际上可以解释成:无政府主义将导致民族分裂。这个论断才是比较有根据的。

其实,不光反对民主化的如数学网友误解了民主,在赞同民主化的阵营里,很多人也同样错误地理解了民主。那就是把民主理解成任何决策都要根据民众的意志来进行。实际成了类似于“大民主”或“无政府主义”或“人民群众当家做主”之类的乌托邦理想。有些人据此认为:民主制度能够制止腐败等等……

我是赞成民主化的。但是仍然有必要澄清关于民主的一些错误认识。

民主实质上不过是一种社会统治制度,是一种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制度,说直白点,民主也不过是一种统治手段。(注意:某些“马克思主义”认为的:民主是阶级压迫手段。和我的观点近似,但还是有区别的,主要区别在于我的观点不认为阶级矛盾一直是最主要的社会矛盾)。

具体地说,民主制度就是关于怎样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公共权力)的一种制度。因此,民主制度的前提就是承认国家权力存在。所以,它关心的怎样“合理”地分配和使用国家权力,但决不是要取消国家权力。由此可见,从理论上说,民主制度就决不会自动导致无政府状态或国家分裂。

从实践上说,民主制度是一种统治制度,关键在于民主制度下,制度规则是自上而下制定的。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在民主制度下,普通群众表面上看,有一人一票的选举权力,表面上大家都有这个权力,但是,实质上,这个选举权力本身所及的范围、这个权力怎样解释,都是选举权范围之外的事情。

简单地说,在民主制度下,你有投票的权力,但是你没有解释你这一票本身权力大小的权力;你有投票的权力,但你没有决定何时投票、何地投票、以及为什么样的题目而投票的权力。

这也就是“左派”常常揭露的资本主义民主“虚伪”本质的一面。不过,“左派”们其实常常揭露得还没有这么准确、深刻,所以我常常替他们着急。呵呵。

其实,民主并不虚伪,因为它本来就没有声称自己不是统治制度。“左派”其实是把民主制度和“自由”、“人权”等资产阶级价值观混淆了。事实上,民主和“人权”、“自由”完全是两回事。在西方,很多人是批评现有民主制度的,认为它是压制人权和自由的。

西方民主本来就是西方国家在实践中摸索出的、一种既能维护国家统治、又能缓和社会矛盾的统治方式。民主制度的优点,就在于它为社会矛盾提供了诸多发泄的阀门、妥协的渠道和合法斗争的场所。因此,民主是比专制更“科学”的一种统治制度。(我曾经有一个帖子指出:代议民主制度比民主集中制度更能团结人民)。

由于民主制度本质上是一套自上而下订立的规则,所以为了国家统治的目的,可以很方便地设立一些规则,防止一些不利于国家统治的现象出现--这就到了数学和常仁网友希望看到的、具体措施的层次上了。

举个例子,在英国,首相可以选举,但是王位不是选举的。这就保证了君主立宪政体本身不会遭到民主选举的冲击。相应地,在英国的言论自由中也不包括攻击国王和鼓吹暴力革命的自由。

在美国,很长时间女性、黑人没有选举权。这些规则订立时,显然没有、也没有必要征求女性和黑人的同意。

因此,像数学网友说的少数民族的问题很好解决:禁止任何人、任何组织成立任何以种族(民族)为划分界限的政党(理由很充足:反对种族主义),这样,任何以某一民族利益为主张的政党,根本就不可能成立。

更进一步,还可以禁止任何人、任何组织进行这样的宣传。如果有人一定要成立,那就是非法的。可以参照当今世界民主制度下国家机器的做法:例如西雅图前不久的做法。

如果从一开始就这样禁止,那么,由于没有相应合法组织的支持,在民主制度内部,是不可能改变这条法律的。也就是说:这条法律将能长久维持下去。

这就像当初在美国民主制度内部,无法解决黑人选举权问题那样。因为根本就不会有这样的政党、议员替你说话。

要怎样才可能改变呢?那就是当社会上相当大多数公民认为需要改变、通过群众运动(游行、示威)等等,才可能改变。当初黑人的选举权也是这样才争取来的。

但是,很明显,中国的少数民族问题不可能成为这样一个引起相当大多数社会公民共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