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国是以惩罚为主,以德治国是以鼓励为主
这两件事断然不可倒过来。以法治国,是制定一些法律,如果违反了法律,就要受到惩罚。而以德治国,是制定一些道德标准,但你就是违反了政府也拿你没有什么办法,但是遵守了道德标准的,政府就应当有一些鼓励,既然是治国,当然就是政府治,由政府实施。当然,决不能倒过来,违反了道德就受到制裁的,那的确容易搞成迫害。
违法了要受到惩罚,也就是要让违法者的个人利益受到损失。而遵守了道德就要受到鼓励,那么就需要遵守道德的人获得一些个人利益。
那么,怎样使遵守道德的人获得个人利益,就有一个技术问题。就以前的做法,给出一些荣誉称号,如一等功臣,战斗英雄,劳动模范,五好家庭,是使守德的人获得荣誉这种个人利益,使他们获得人们的尊敬。问题是现在这种尊敬开始贬值,人们更尊敬大款和当官的,这就不正常,需要纠正。
还有一种办法就是给奖金,这有一定作用,但守德的人一定不在意金钱,所以对他们的鼓励也不大。而且,守德的目的是为了要奖金,这守德本身也有一些变味。
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奖励给他们受教育。比如解放初期让一些战斗英雄劳动模范上工农速成学校,上大学,这都是一些好的作法。因为这和另一种奖励有关系,就是守德的人经常被选为人大代表,让他们对治国有更多的发言权,但守德的人可能对政治专业不懂,因此需要培训,需要上大学学习。其实,多大的年纪都是可以上大学的,不愿意接受教育的人很难说是道德高尚的,至少是有局限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