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撞机事件上总的感觉还是缺少法律程序

2001-04-09 03:46:49

在撞机事件上总的感觉还是缺少法律程序

撞机事件发生后,中美双方吵吵嚷嚷。论坛上许多人提出了许多处理办法,而中国政府的态度似乎是,只要美国政府道歉,赔偿,就可以放人,关心的是一个美国政府的态度,居然好象还总是在搞政府之间的谈判。

而我认为,所有这些都在说明中国在处理这方面的问题缺少一个法制概念,缺少法律程序。

打个比方吧,如果抓到了一个杀人犯,怎么处置,相信大家不会进行讨论,不会说这个主张把他毙了,那个主张无罪释放,还有的主张让他反省,等等。因为杀人犯这件事大家都知道要通过法律来解决。当然也不会有什么关于怎么处理杀人犯的谈判。

无论民族主义的办法也好,同美国友好的办法也好,民主派的办法也好,只要中国政府照着任何一种办法做,都是法制不成熟的表现。

因此,我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检查一下我国有没有一个法律,当某外国的间谍飞机在外海侦察,并非法闯入我国领土强行降落时,是怎么处理的,处理流程是什么,这流程是关,那么就关起来,这流程是放,那么就放了,一切照章办事。

就算是没有这么个法律,也可以召开一个紧急会议定一个临时的法律。比如在1986年学潮时,有许多学生居然贴小字报,居然还游行,这还了得,破坏安定团结的大事嘛,学生们应当好好学习,怎么能有游行的权利呢?而且还不事先申请。领导们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就赶紧制定游行法,并制定法律禁止各种形式的大字报小字报。

那么这件事情也应当这样,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召开一个紧急会议,这会议并不是谴责美国的行为,而是赶紧制定一个外国间谍飞机闯入我国处理办法。

这件事情怎么会闹到两国政府谈判呢?而且谈的任何结果,自然第三国也适用。比如美国这次这么干人员都释放了,那么下次印度或者越南对我国进行侦察撞毁我飞机强行降落也就必须这么办。如果美国这次道歉了就放人,那么其它第三国也是这样。那么就要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歉法,在什么情况下要求对方道歉,如果对方不道歉下一步应对程序是什么,什么情况下我们要向对方道歉。

请注意我在此文中并没有任何怎么样处理的主张,我的意思是不管什么主张,需要有一个法律的程序来办这件事。

那么,既然不肯照法律程序来,要谈判,要搞什么对方道歉就放人。那么好吧,就搞出一个对等条约,就是说美国在公海我国领土附近进行飞行侦察属合法,那么我国在公海沿美国海岸进行飞行侦察也属合法。美国撞毁我飞机不打招呼在我机场降落属合法,那么我机撞毁美机在美机场降落也就属合法,无非也是向美国政府道歉一下就成。

那么,是中美关系专门这样么?第三国是否利益均沾?古巴派飞机硬闯美国也属合法?印度派飞机硬闯我国也属合法?

这些我都没有观点,由着法律定好了。我这么一个网上混混当然没有左右法律怎么定的权力,但是我关心的是,要有这么个法律程序。

我是不喜欢中国官员玩文字游戏的,这玩文字游戏似乎不是在对付美国,倒是在对付中国的老百姓,也就是唐家旋这次说的,要向中国人民交代。但这个交代会不会有糊弄中国老百姓的意思呢?能不能找到即在老百姓面前作“维护国家主权”状,又能够讨得美国的欢心,还能够平息军方的怒气的办法?唉呀这当官的可真不容易,左搞平衡右搞平衡,真是难死了。所以打死我我也不当官,我可搞不了这个平衡。当然啦,其实是狐理吃不着葡萄嫌葡萄酸,那么多人打破头都抢的事,我想挤一份门也没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