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张对中国的足球界来一次大赦

2002-01-24 14:28:46

我主张对中国的足球界来一次大赦

因为,过去几年的足球界腐败已经太厉害,如果搞得每一个队员每一个裁判每一个教练都要进监狱或者被处决,这足球联赛就不要搞了。

因此,来一次大赦,规定以前的事情就算了,而以后则稍微有一点小毛病就要司法介入,反贪局介入,甚至可能要处决一批人,来它一个彻底的重新开始。

我这也是参照香港历史上反腐败的经验。香港历史上为了解决腐败问题,就成立了廉政公署,然后大赦了一次,再以后有贪污行为就严惩不贷。

这样的事情大陆其实也是搞过的。比如当年福建和广东一些县走私极为严重,一些地区甚至家家走私人人走私,但最后也是枪毙了几个县长县委书记,你总不可能将一个县的人民统统判处死刑。

而这些年来中国的足球联赛已经腐败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因为长期腐败就得不到任何象样的惩罚,其结局当然是人人腐败。

其实,我还是有我的观点,就是中国的体育界改革是失败的,是体育界的人希望多捞而提出改革,而并非原体制不好才改革。

因为,即使对计划经济体制提出诸多批评,但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体育从来是成功的,是少花钱多办事多拿奖牌的。既然如此,社会主义国家的体育制度原本是不应当改革的。而且国家的运动员也并非生活困苦,前苏联前罗马尼亚的运动员在当时都是属于国内的贵族,基本上想要什么有什么。

但是国家居然对体育界改革了,搞什么联赛啥的,搞什么重奖,学习资本主义制度。但是,我以为没有必要,我以为计划经济中体育事业恐怕是最成功的了。前苏联的国家足球队实力实际上相当强。

我们不应当乱改革,如果原来就好的东西,就没有必要改革,没有必要什么都觉得西方好,都照西方的做。实际上教育方面也是这样,先是否定了自己的好的东西,学了据称是西方的东西,然后再看西方,好象又在用我们原来的东西,于是我们又将其从西方再学回来。这样的瞎折腾的事情我见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