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予不得已也先生的批评

2003-01-25 10:12:05

回答予不得已也先生的批评

我每次一看到批评,就还是要想,我的观点是什么?他的观点是什么?他不同意我的哪些观点?

从予不得已也先生的贴子中知道他批评的是我的这样一个贴子《违反宪法的言论必须得到压制》。在这个贴子中我的观点有以下几点:

1,违反宪法的言论必须得到压制。美国就不存在大规模的违宪言论的媒体通道。

2,修改宪法的言论并不是违反宪法的言论,而是对宪法的基本原则的加强,从美国的实践看,美国历史上对宪法的任何修改条款都没有违反前面宪法的原则,而是加强了原则。

3,如果对宪法中的基本原则都作根本性改动,将产生灾难性的后果。

最后还有一个观点,我认为是不重要的观点,也是予不得已也要批判的观点,就是

4,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修改历史看,我觉得修改得都不理想,反而更喜欢第一部宪法。但是,我仍然赞成现在的宪法。我以为这两部宪法都是互不违反的,原则上是一样的。

而予不得已也先生对第4条提出不同意见,本来就是双方观点相差不大的。因此,我也可以认为予不得已也先生基本上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见和我的意见不同。比如我就很赞成他的这一段话:

“宪政的精神和宪法的原则都有其普世价值的规定性,不能随意解释,当然也不能修改。而这精神和原则中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宪政的法治精神不容违背和宪法原则的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宪政的精神而凌驾于按宪政精神制订的宪法之上,比如君主立宪之所以属于宪政,而古罗马共和时期的狄克推多虽由选举公推而非世袭君主也仍属专制(DICTATORSHIP一词即是由“狄克推多”派生出来的),就是因为前者合乎宪政精神并有一部体现宪政精神的宪法而后者没有。”

当然,我还是可以向予不得已也先生说说我为什么更喜欢第一部宪法。那当然是我的理工科思维所致。我不喜欢一件事情定义不明确,吞吞吐吐,扭扭捏捏,好象很不好意思似地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鬼样子。当然啦,如果有人实在是喜欢搞“语言装修”,玩弄文字游戏,我也没有办法,只要原则还是那样就行。

第一部宪法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非常明确地定义我国有五种所有制,其中“资本家所有制”这几个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说明了资本家所有制的宪法支持的合法性。这比什么“多种所有制形式”啊,什么“民营企业”啊,什么“私营企业”啊,要痛快淋漓得多。挂着羊头就卖羊肉,挂着狗头就卖狗肉,搞资本主义就说搞资本主义,干干脆脆。学术论文都应当这么写。

我这么一说左派网友可能不高兴,而予不得已也先生可能会惊讶,我怎么会支持资本家所有制呢?这说明予不得已也先生头脑中先对我有一大堆的框框,而原本我是没有的。有一大堆以为我有的观点,而我也是没有的。这就属于偏见了。其实,我从来就没有宣布过我自己是左派,当然更不承认是什么左派领军人物。其它人要这么看,关我什么事?而且,学术争论就说学术争论,一个观点就说一个观点,不要一会儿扯到这一会儿扯到那。

实际上,我有许多观点基本上都是右派的观点,我也非常喜欢资本主义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从来就没有反对过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我的通便器理论也是右派理论,是根本为资本家服务的。

予不得已也先生和我提文革,好象我成了四人帮的爪牙什么的,然后以为我希望文革再来一遍。但这都不是我的观点。

予不得已也先生想知道我对于文革的观点吗?那听好了,我对于文革的观点,就是同意中国共产党十一届六中全会对文革的评价。这个评价分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文革是错误,是动乱,给党和国家,人民都造成了损失。另一个方面,则是右派们提得少的,就是文革期间我们的社会主义的根基没有变,经济建设的成就还是相当大的,外交方面的成就也是相当大的。这两个方面的观点我都同意。但鉴于右派更多地提第一个方面,因此我就要同时提第二个方面。右派更多地提有许多人受到迫害,而我则要提迫害的程度也不能够无限夸大,和台湾国民党对共产党员及其它的无辜的人的杀害和逮捕相比,和美国在此期间和在此之后的一系列国内外的暴行相比,和印尼菲律宾这些年的动乱造成的损失相比,和苏联解体造成的损失相比,也还差不多,甚至更好一些。

但是这和我的前面那个贴子《违反宪法的言论必须得到压制》无关了,是予不得已也新提出的话题。

实际上,我的贴子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历史的,就是认为文化大革命啊,大跃进啊,反右啊虽然不好,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一类是现实的,则我从来只提非常现实的建议,比如说建议火车票分为身份证票和普通票,主张防止帝国主义的和平演变阴谋,等等。

我同意予不得已也先生描述的文革的一些悲剧,比如造反派的一些无视宪法的行为。我觉得这是更加强化我的观点,即宪法的原则不能够违反,违宪的言论必须得到压制的观点。当然,违宪的行动更应当得到镇压,比如说现在如果有人还象文革动乱那样冲到国家主席的办公室造反,那就镇压。予不得已先生同意不同意呢?如果同意,我们的意见就一致了。

此外,不仅文革是支持我的观点的,苏联的变化更是支持我的观点的。实际上,如果将苏联的从1992年到2002年这十年也称作苏联的十年浩劫,和中国的文革的十年浩劫相比,它们的共性都是违反了宪法的原则,而苏联的损失是更加惨重的。我下面对照这两个十年浩劫进行比较:

中国是造反派冲到国家主席的办公室造反。而俄罗斯是叶利钦命令军队向国会大厦进攻。谁严重呢?是俄罗斯。

中国是党的九大民主表决通过撤销刘少奇的党内外一切职务,违反了宪法的程序。而俄罗斯则是叶利钦只需要一个念头,根本连表决都不需要,多名总理就是这样被免职的。二者都是第一把手免去第二把手的职务。谁严重呢?是俄罗斯。

中国发生了各派群众组织之间的武斗。而俄罗斯则议员频频遭到暗杀。而同属前苏联的爱沙尼亚则有歹徒手持冲锋枪冲进议会对着议员扫射,打死议员多名。车臣的闹独立造成大规模战争,至今未停,今年还有三百多名人质被劫持,一百多人丧生的事件。谁严重呢?是俄罗斯。

中国的文化大革命虽然造成生产损失,但仍然取得年增百分之五左右的增长率,三线建设,农村机械化,社队企业,大规模进口国外大型设备,卫星上天,杂交水稻成功,人民的收入平均。而俄罗斯连续多年的负增长,贫富悬殊,许多人饿死冻死,大量妇女卖淫,或者被贩卖。经济上谁更差一些呢?是俄罗斯。

中国在文革期间外交战线捷报频传,不断与各个国家建交,美国总统访华,重新加入联合国,支持世界民族解放斗争,朋友越来越多。而俄罗斯在十年中在北约的进逼下步步退缩,战略反导条约被废。谁更差呢?是俄罗斯。

中国在文革期间即无外债又无内债,没有任何国家的贷款援助,不欠谁的说话硬气。而俄罗斯则接受美国大量美元,还有大量贷款。俗话说,吃人的嘴短。谁更糟糕呢?是俄罗斯。

因此,中国的十年浩劫和俄罗斯的十年浩劫相比,中国还是要好一些。当然,二者都是悲剧,我们都不希望发生。二者悲剧的共性就在于,没有坚守宪法的原则。因此坚守宪法的原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此外,右派也不必夸大文革的悲剧是什么二十世纪人类最大悲剧或者什么自西周以来最黑暗这样吓人的形容,按理工科的思维,和前苏联的情况客观的比较,中国的错误虽然是错误,但严重性也还是有限的,比起其它国家的灾难来还算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