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一个外地打工者》的新闻未经核实

2003-01-30 13:32:25

我以为《一个外地打工者》的新闻未经核实

人民网上发表了一个《外地打工者在北京丰台被抓的经历》然后就有一大堆网友跟贴发表感想。今天更有一称为学者的刘武俊发表感想《解读京城的“傲慢与偏见”》。

但是本贴子认为,这条新闻是未经核实的。否则我们为什么到现在连被抓者的名字都不知道?按说中国共产党的中央机关报的人民网已经发了这条消息,则这位打工者将名字暴露出来,甚至向法院诉讼要求索赔,是没有问题的了。至少现在他的“后台”是全国人民和党中央了,谁敢惹?因此我一直等着下文,比如说公安领导上门道歉,退还罚款,等等。但是就是没有下文。

我再仔细看看《经历》一文,认为也不是什么人瞎编的,这和根源先生对于大陆情况的两眼一抹黑是不同的。我以为写信的人确实是民工,也确实有这么一个遭遇,但是,抓他的那伙人,是否公安人员,是成问题的。很和可能是当地的一些骗子,或者北京某乡政府私自组织的民兵搞创收。

为此,我顺便介绍一下深圳去年发生的一个新闻。就是深圳市街头曾经出现过一批人,号称自己是“市城管监督大队”,所有的人都还有一个带彩照的工作证别在胸前,而证件的号码都叫101,因此我下面称其为101大队,然后到处查证件抓人,抓了人以后就罚款,也有一个办公室。这种办法来钱特别快。

当时深圳商报记者采访到了这件事情以后,市公安在报纸上发表了一个声明,说那个城管大队是假的,后来这个101大队就消失了。但是这个新闻也非常奇怪就是,也是没有下文,按说这个101大队的头儿冒充执法队伍到处抓人,罚款,已经构成了诈骗罪等多种罪行,可是后来就没有听到过被判刑的经历。好象这件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

另一方面,这个101大队在公开活动的相当长的时间内,公安方面的警察实际上是知道这么一个违法的执法组织的,因为101大队还经常扭送一些真正的小偷和抢劫犯进派出所。我分析,也许警察看到有那么一个组织居然帮他们干活儿,正好可以乘机减少一些“劳动”,一旦出了事情警察也就不必负责,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而《经历》一文说他被抓的地方是北京丰台区,那可是一个非常边远的地区。北京火车站的火车一开出要走老大一会儿才能够到丰台站。在我的记忆中它根本就是一个农村地区。我想当地的地头蛇,即一些乡政府管理下的民兵组织,有可能会趁着春节捞一笔大钱。实际上抓人的人很可能就是当地的农民组织的民兵。而丰台市公安分局对于当地的地头蛇很可能也惹不大起,或者也是因为丰台的一些乡政府也帮助公安分局做了一些“维持治安”的事情,减轻了真正的警察们的劳动。如果是这样,则抓人的人也是“农民”,所以也就谈不上对农民的歧视。

《经历》一文中说他都没敢问对方出示证件,因此也就没有办法知道抓他的人的真实身份。他只是从罚款单上看到公安的字样,他就以为是公安的了。可是象这种罚款单是随便都可以找地方印刷的。《经历》一文中说他的被捕是被带到一辆中巴车,不知他为什么不记下中巴车的号码,是否警车的标记?在深圳抓人可都已经用上了专用的囚车,公安的汽车也都是有标记的。

而他被放出来以后,有这么一段:“出来后打电话到派出所,他们说也不清楚,如果证件有,不该带走、罚款;”,那么,至少他打电话的那个派出所是认为不应当的,可是也就说明那派出所没有抓他。而这也是很奇怪的,因为抓人应当是派出所抓的,难道还有其它人抓不成?

我以为现在的媒体报道的新闻是更加不可信的,因此我每次看到新闻后都要等上一段时间,轻易不肯表态,因为,如果后来事情又不是那样,岂不是表错情?比如李海仓被杀案,一开始说是有三个人杀他,后来又说是在汽车上中的弹,而最后确实是在办公室里被杀。这本身就在说明一开始的记者是在胡编乱造,未加核实。

我以为象前些日子登的广州日报的什么遣送人员跳车死亡的案件也是极为可疑的。因为我知道一般居委会是不抓人的,抓人都由城管大队,派出所和巡警负责。抓人送人这件事情无论如何都属于一个活儿,居委会应当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那件事情叙述得活龙活现,可是也没有下文,为什么?而居委会手中居然有囚车,这个囚车居然还不合格,这算什么囚车?连个人都锁不住,如果遇到真正的凶徒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