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任意纵横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强调的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立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的名称就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指出:“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因此,宪法强调的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对立统一。这一点是和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根本不同的要点。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不认为有什么“天赋人权”,而任意纵横先生宣传什么天赋人权,他的立场就已经站在美帝国主义和平演变中国的立场上去了。
因此,公民如果不屡行他的义务,他的某些权利当然是有可能被剥夺的,例如,我们经常看到中国的法院在对罪犯宣判某种刑罚的时候,同时宣布剥夺其政治权利。
如果有任何网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这个权利和义务的对立统一的观点持反对态度,那么他的立场就是站在了宪法的对立面的立场,他所发表的言论,根据强国论坛的管理条例,就应当属于被删之列。而如果他是共产党员,则他根本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努力捍卫宪法的原则,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作为中国人民的先锋队的共产党员的义务。
任意纵横先生认为,如果一个公民觉得睡在北京的大马路上比睡在他家乡的家里感觉要好,责任不在他,在他家乡的地方政府。但这属于胡扯,一个共产党员搞这种胡扯是很不应当的。
马路是交通设施,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公有财产,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因此,睡马路的行为本身就是违反宪法的行为,是侵占国家财产的行为。
再打个比方,夏天最炎热的时候睡在天安门广场正中央肯定要比睡在北京的某一些旅店要舒服,但是能不能说那些旅店有责任呢?不,这里面责任应当划分清楚。任何违法行为,如果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当然要承担。但不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当然就不承担。
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而我以为,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因此,北京的一些公共设施,也属于全体中国人民的公共财产。而一个国家的首都也是一个国家的脸面,代表了国家的某种荣誉,北京这个城市的名称也都暗含着无形资产,此无形资产是无价的。因此,首都的政府当然有义务向全世界维护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良好的形象。每一个公民也有这样的义务来维护祖国的荣誉和形象。
尤其是在2008年,奥运会将在北京举行,我以为北京市政府和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到时都应当努力,向全世界展示一个良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形象。
任意纵横先生认为,之所以有许多人假冒警察,是因为警察有特权。这个说法也是荒谬的。实际上在任何国家都有假冒警察假冒执法者的案例。我看过的一些美国片就专门讲一些杀手假扮成警察在马路上截获汽车后进行犯案。真的警察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舆论的监督,是不敢轻易作出违法的事情的。而假冒警察则没有这种约束,他们所干的坏事损害的是真警察的声誉。假冒警察唯一需要担心的是被真警察抓住。
任意纵横先生并没有指出暂住证制度和宪法的哪一条相抵触,是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抵触吗?”我看不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并不是指在其它方面,例如财富方面人人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没有指出非常抽象的人人平等。
我还有一个看法,就是任意纵横先生是一个假冒的共产党员,根本就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而是一个反革命冒充共产党员在论坛上败坏中国共产党的形象。
任意纵横先生如果想要驳到我的这个看法,想要证实自己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有一个简单办法,就是在下一个回我的贴子中将他入党时对着党旗宣誓的誓言在强国论坛向全国人民再次宣读一下子。这样的凝聚着一个人的生命的誓言,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是不应当也不可能回避和拒绝回答的,否则根本就没有资格打着共产党员的旗号在强国论坛招摇撞骗。
但是我敢保证,任意纵横先生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不说这个誓言,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个誓言的誓词是什么。
如果任意纵横先生真的是一个共产党员,当然会利用强国论坛向全国人民宣传正确的法律知识,向中国政府和党中央提出中肯的改进管理的办法,比如说,“关于暂住证制度,我认为应当改成这样...”,能够提出建设性的,能够实施的意见。任意纵横先生提出了任何这样的建设性的,改进执政党工作方法的,可以实施的意见了吗?没有,也不可能提出,因为他的本来目的就是要败坏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声誉,败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誉,这本身就是违宪行为。
任意纵横先生大骂警察,可是他的文章中举出了任何具体的违纪警察的案例吗?没有,一条都没有。可是他任仍要建议我,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非常落后的公民去怕警察,建议我见到警察要象老鼠见到猫的态度,而不是努力捍卫自己的公民权利的态度。一个共产党员既然誓为建设一个美好的人类社会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又怎么会对警察采取萎缩退让的态度呢?而且自己胆小还不说,还要建议全国人民都去怕警察,不敢用法律作为武器同违纪警察作斗争,这说明任意纵横先生希望全国人民都成为封建社会的奴才,而不是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祖国的公民。
和任意纵横先生的诬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誉相对照,我这样一个网上的混混,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落后公民,就娱乐之余,还提出过几条具体的建议,比如建议成立民工团捍卫外地民工的合法权益,建议每个人不止一个身份证,建议在此基础上用多个身份证来代替暂住证。而任意纵横先生提出过任何这样的具体建议吗?从来就没有过,因为他的目的就是要在强国论坛实施和平演变活动。
任意纵横先生在向我发的短信息中抱怨说他的许多贴子都被删了,这干我屁事?我又不是版主。而他的贴子频频被删,也只能够说明他想要发表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共产党员应当发表的观点,是违反宪法的观点。
我以为,一个人如果不是共产党员,却要打着共产党员的旗号搞和平演变活动,根本就是道德沦丧,猪狗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