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设立二次成人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制度是人类的一个伟大发明。即一个人的少年儿童时期必须接受教育,如果不接受教育,就是违法,就必须强制执行。义务教育制是许多国家成为发达国家,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当初第一个想到义务教育制的人一定很伟大,想出了这么一种强迫人民提高素质的措施。
而多少岁以内才必须受到义务教育,则是为了管理的方便而作的硬性规定,并非对每一个人都合理。比如说,规定十六岁以前必须接受义务教育,为什么?难道说一个人一跨过十六岁就立即成熟?当然不是,完全是为的管理的方面,人为地硬性地规定了一个岁数。完全有可能一个人到了三十岁甚至四十岁而智力和心态尚未到达一个少年的程度,而另一个人只有十三岁就已经有了二十岁的素质。
而本文建议的二次成人义务教育制度,是指的对于社会上存在的非常弱势的群体,极少数的智力很不成熟的成人而言,或者也可以称之为弱势群体。即我建议由国家成立机构来判定某些成人,如果社会生存能力极差,智力水平很低,就可责令和安排他就学,接受教育,如果不接受就强迫他接受,甚至采取措施使他住读接受二次义务教育。
我这里主要是指的要对街上的那些乞丐,包括残疾人乞丐,要实行二次义务教育。我的建议,是要用二次义务教育制度来取代现有的国务院对流浪者实行的收容遣送制度。因为,对乞丐收容,让他们有饭吃有地方住,当然属于社会慈善,但是,这个人仍然是一个废人,仍然是社会的负担,而没有形成生产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和权利。因此,有劳动能力而不屡行劳动能力,是违反宪法的行为。而遣送则更不合理。因为,你能遣送到哪里去?如果这个乞丐家乡就在城市,你不是也没有地方遗送他吗?
二次义务教育的教育内容和小学教育应当有所不同。分为文理两个部分。文的部分,一是要不识字的人识字,能够看得懂汽车站牌,报纸,广告等等,能够写汇款单。此外,还要进行道德教育,让受教育者能够有羞耻心。而理的部分,则采取“急功近利”的政策,尽快在短期内教给受教育者一门能够足以谋生的技术,而且这种技术如果足够好,可以比乞讨的收入高。比如说,烧烤的技术,擦皮鞋的技术。如果训练其普通话,还可以有接电话的技术。比如专门为某些公司的广告电话执守,回答来询问的客户的问题。还可以有制作各种工艺品的技术。实际上,只要将某些中国古老的制作技术再恢复出来,制作的东西也都是可能有较高的价值的。比如说,制作出延安当年使用过的纺车,和织机,用古老的办法制作出粗布,将粗布制作出古老的民间衣服,现在如果要卖,都可能作为工艺品卖得很贵。
二次义务教育的对象是成人,所以还必须解决受教育者的吃住问题。教师不必是现有的中小学教师,完全可以实行“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让懂得一些技术和工艺的民间艺人来教他们。
我以为,只要将二次义务教育制度实行起来,则收容遣送制度就可以停止。这样就不可能再有某些地方主义导致将民工遣送的违法现象。
如果政府误将某人错看成需要接受二次义务教育怎么办?我觉得这对人的损失是不大的。比方说,政府错将我看成智力低下,送我去学一门制作泥人的技术,我不妨去学嘛,反正艺不压身,我会尽早争取提前毕业,通过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