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兵联防取代保安进行治安的进一步方案

2003-02-12 10:56:20

关于民兵联防取代保安进行治安的进一步方案

我昨天的贴子建议取消所有的保安,代替以民兵,并由民兵治安队巡逻来加强社会治安工作。本贴子是进一步的方案的设想,并在后面解释我这样设计的考虑。我以为,我这样的方案肯定要比目前的保安的方案要好,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都会有更多的安全感。

在我国的每一个城市里,按每一个小区约四万多居民划分成块。用四万这个数除以三百六十五,则每块每天可以有约一百人执勤。这一百人再划分成小组,编成约七八个人组成的治安巡逻小组,安排轮流巡逻,站岗和休息。这样,每个人每年只有一天时间的义务进行治安巡逻。

我这里说的巡逻小组,当然包括了除病人和非常小的小孩之外的所有人,包括能够走得动路的老人。但是可以包括小学生。

巡逻小组不是执法队伍,不干任何同歹徒搏斗的事情,没有任何执法权,不能够查验任何人的证件,不能够逮捕任何人。就是说,巡逻小组没有一丁点儿多出普通公民的权力。这一点要反复地通过指示和宣传讲清楚。

巡逻小组中至少有一个武装基干民兵,在巡逻时从派出所领一支全自动步枪,枪越大越长越好,按需要可以领二发子弹,或者不领子弹。但是这只是在必要的时候作自卫防身用,除非是生命受到威胁,否则严禁使用的。违纪者撤消武装基干民兵的资格。剩下的人可以是老头老太小孩,没有问题。

每个巡逻小组都配备一照像机,配一个对讲机,在巡逻结束时还给派出所。

有人会说了,既然治安巡逻小组没有任何执法权,要它何用?下面说治安巡逻小组的四大功能,或者说是任务。

第一任务是当目击证人。就是在巡逻的时候仔细地观察在巡逻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情,注意每一个人,也就是注意而已。而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发生案情,可以向派出所讲述看到的情况。

第二任务是拍照,凡是看到可疑的人物,就咔嚓给他来一下子。比如说,现在有拐卖妇女儿童的。那么,凡是看到有人抱着哭哭啼啼的小孩走路的时候,就给大人和小孩都咔嚓一下子。这样万一有人丢了小孩,可以到派出所的各张照片中寻找。

派出所有奖励政策,凡是拍到了大案要案的要犯者,或者充当了大案要案的目击证人者,都有一定的奖励。

第三任务是询问,是指的非常客气的询问而非盘问。比如说,你是不是病啦?要不要送你去医院?想找什么地方吗?这种询问并不侵犯人权,是因为行人在路上问路也不侵犯人权嘛。被问者当然可以拒绝回答。

第四任务是报警,一旦发现案情,甚至只是交通事故,立即通过对讲机向派出所报告,则由警察火速前来处理。治安巡逻小组并不直接处理任何案情。见到歹徒可以撒腿就跑。

下面说说为什么我的这样的方案对于维护社会治安极为有效,甚至可能导致破案率极高的原因,要比现在的各老板聘保安的办法有效得多。

当今社会是市场经济社会,因此人们都很忙,走路也匆匆忙忙的,都有自己的心事,因此并不关心周围发生的情况。这样一旦案件发生,要找目击证人就非常困难。而我的方案解决了这个问题,是因为当一个人在进行治安巡逻的时候,他会尽心尽力地观察周围的情况的,因为他这个时候的任务就是这个。

此外,因为一年才轮到那么一次,属于业余性质。而越是业余的人,就越会尽心尽力。因为,业余会让人觉得好玩,有意思,寻找刺激。而专业保安,已经站了几年岗的那种,反而可能会因为觉得没有意思而泡时间。尤其是老人和小孩,轮到自己巡逻了都会觉得自己很有用处,当然都会积极观察情况,这就能够成为重要的目击证人。

拍照会不会有什么侵权?我看不会,现在的一些电子器材商场的录像设备将每一个人进去时的样子都随时以电影的形式拍摄着,那都不犯法,我在大街上见着可疑的人给他咔嚓一下子当然也就不犯法。我又不是拿着照片去出版,或者跑到人家家里去拍。

和现在的其它办法,如保安这种办法相比较吧。比如说,台湾曾经出了一个陈进兴,绑架了人家的女儿给杀了。为什么呢?也就是因为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忙自己的事情,没有人注意周围的情况,因此才有可能将人绑来绑去不被发觉。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有那么多的妇女小孩被拐卖,也是因为其它的人对于周围的事情并不关心。而保安都是支离破碎的系统,也不行。

而我现在的方案,歹徒可是真的非常害怕了。我现在就设想我是歹徒,我能够干什么呢?我会发现这民兵治案巡逻小组是我最害怕的东西。

打个比方,我想要绑架某名人的小孩,那么我一定鬼鬼崇崇地出现在他家的周围,这就不可能不引起治安巡逻小组的注意,他们就会和善地上来向我询问情况,甚至给我咔嚓一下子。我就算当天绑架得手,派出所拿当天的可疑照片一查,我的照片就得到了。

再打个比方,我想抢银行,那么我的车子如果有奇怪的地方,也就会引起老头小孩们的注意,也就有可能被咔嚓。我就算抢银行得手,开车逃跑,警察都不用追,只需要通过对讲机告诉各巡逻小组车子是什么样,正在什么地方开,则我无非是从一个小区开到另一个小区,因此各个巡逻小组也就接力报告我的车子的位置。我在什么地方停?根本就没有地方停,没有办法摆脱追踪。

如果我想搞谋杀,则谋杀案一旦发生,派出所就拿案发前后的巡逻小组交上来的所有可疑照片进行分析,则我的照片也就很可能在上面。

下面再说明为什么巡逻时用的枪越长越好,最好是步枪。这是因为,如果枪有可能被歹徒抢去,却是没有多大用处的。歹徒如果要用枪,当然喜欢短枪,可以藏起来。抢一个老长的枪,一搬到街上就被人发现了,立即就被巡逻队跟踪。一辆小汽车里也很难放下。而背长枪巡逻目标大也威风,能够起到威慑作用。

我的这个办法是从什么地方想到的呢?是在毛泽东时代确实在城市里就建立了社会治安的网。我记得当年去上海找我的一个亲戚,在楼下就被一群老太太围着问。但是当年的治安队有左的行为,比如说到公园里去抓谈恋爱的什么的。左的行为当然应当制止,但是优点的东西还是应当保持。因此我的方案已经没有给巡逻小组任何特殊的权力了。

当然,知识分子们一提到当年的群众专政,还是骂得不行。什么黑暗啊,侵犯人权啊之类的。

我觉得,我的方案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现在邻居之间都非常冷淡,是因为大家没有机会在一起共事。而每年有那么一次机会邻居们到一起走一走,站站岗,大家共共事,也就能够起到增进感情的作用。

群众自己保卫自己,是会上心的。而如果是请保安来保卫,那保安的来路要是不正呢?如果保安就计划着要干绑票的事情呢?这就不如自己保卫自己的财产那么积极和上心。

而我还以为,我提出的这个制度,必须有一个强制的措施,就叫公民们服治安役吧。既然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那么,每年才一天的治安役,对任何人都算不了什么。而且越是节假日,越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带头值班。谁要是不服治安役,必然要受到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