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期间的一件事实需要搞清楚:谁先“不民主”?

2004-01-03 10:28:09

文革期间的一件事实需要搞清楚:谁先“不民主”?

我也是很讨厌各种各样的莫名其妙忠于某种观点的所谓“派别”,包括文革期间也是这样。我有的时候要替文革辩护,并不等于我就主张文革。极而言之,如果我是一个律师,在二战结束之后为纳粹战犯辩护,不等于我就是法西斯分子。我是打算被右派们说服的,但右派们必须讲理才能够说服我。如果不讲理,还更撒谎,怎么说服我呢?

我以为,在有着各种各样的观点或者派别之前,首先我们要搞清楚所有的事实,不能够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就不提。比如说,文革期间刘少奇被打倒了,这是一个事实,张志新被枪毙了,而且枪毙前被割断了喉管,这也是一个事实。我并不打算闭口不谈任何事实。但是其它的人呢?能不能够做得到这一点呢?

本贴子将谈文革期间的一个事实,就是先有毛泽东的主张鸣放,即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再有后来中央一些领导组织的全国的揪黑帮的活动。北京的中央内部的什么故事我当然没有第一手资料。但是我可以作为一个见证人的是,就是我上的那个小学,也揪出了几个小学老师为“黑帮”,那几个“黑帮”老师也被批斗,被剥夺教学资格,然后从事打扫厕所搞清洁卫生等活动,一开始的批斗会都是针对黑帮老师的批斗会,都是由小学的校长和支部书记组织的批斗会。

还有一个证据就是,冯骥才先生写的《一百个人的十年》,其中有一篇我的印象非常深,叫“一个红卫兵的自白”,其中这个红卫兵,也是文革一开始,响应毛主席的号召,给领导提意见,被打成黑帮,送到北京郊区的一个农场劳动改造,当时他就非常苦闷,也有过自杀的念头,觉得自己并不是三反分子。后来他听到毛泽东的《我的一张大字报》后,心情非常激动,因此就回到北京,组织了造反队伍,成了造反派的负责人。

而我上的南昌市育新小学,也是在毛泽东的《我的一张大字报》传来之后(只能说传来,根本就没有发表过,)我的小学揪出的那几个黑帮也就成了造反派头子。甚至可以说,如果没有揪黑帮,都不会有造反派产生。文革最早受到迫害的, 往往包括了各造反派头子。

那么,如果作为民主的一般原则,我是同意要给任何人以发言权,有言论集会结社新闻等自由。但是,当一个社会刚经历过革命,制度原本就是空白的时候,原来的制度就不民主的时候,需要砸烂的时候,这个时候怎样做正确怎样做不正确,就没有任何法律根据可依了。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按照原来的不民主的制度进行镇压的领导,以及打算违反和破坏原制度的造反者,谁正确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权就是一个革命政权,而一个革命政权,其制度当然是从无到有的。在从无到有的过程中又被造了一次反。那么,造这次反的时候,所谓“正确与错误”的根据是什么?如果说是人权。那么,当一方按照制度违反了人权的时候,另一方能不能够破坏制度来捍卫人权呢?如果这种捍卫构成了“正当防卫”,则正当防卫有可能也会剥夺压迫者的所谓人权的。因此,还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问题,还是萨达姆侵犯了人权则作为防卫他也没有“沉默权”甚至“生命权”的问题。

因此,是谁先破坏民主的?是哪一方先行镇压的?是哪一方先不让另一方说话的。如果是你先不让我说话,然后是我不让你说话,则我很可能构成正当防卫。这个“先”字很重要。比如,现在萨达姆有什么新闻自由吗?他能够组党吗?他能够在狱中写许多文章在报纸上发表吗?我认为他没有这些权利了。就说那个刚被处死的刘涌,他能不能够在临死前写一篇东西在报纸上发表?看来也是不行的。

因此,如果大家不是骂战,而是寻求真理的态度,那么我也可以被别人说服,但是,如果要我被别人说服,就必须大家都不回避任何问题。而我这个问题我觉得非常重要,是谁先破坏民主的?是谁先不许别人说话的?是谁不让别人的言论发表在报纸上的?是谁要把给领导提意见的人打成黑帮的?

因此,我觉得文革的后期有一件事情没有做好,就是过于纠缠一个人历史上是个什么东西,是叛徒吗?是特务吗?这些事情其实并不容易调查清楚。但如果一个人真是追求真理崇尚自由和民主的,则谁首先破坏了民主原则,谁首先不让别人讲话,不让别人发表意见,不让别人在报纸上登文章,这个首先者,是不是有罪的呢?破坏民主是不是一大罪状?把发表正常意见的人打成黑帮,实行“白色恐怖”,是不是一大罪状?按联合国宪章,是不是一种专制的行为?

我以为,一个人当没当过叛徒,其实不重要,只要以后努力工作就好了嘛。而他是不是犯有破坏民主的侵犯人权的罪行,这才是重要的,这个罪应当是很大的,凭什么人家一提意见你就要把人家打成黑帮送去劳动改造?你这么做就不是极大的犯罪吗?就不应当得到惩罚吗?那为什么还要惩罚萨达姆?

而我认为经常有的宣传就是这样,你把人家打成黑帮,搞得人家要自杀,要被捕,要被批斗的时候,人家家破人亡,可能你正得意着,但反过来人家成了造反派头子,把你打成走资派,把你搞得家破人亡,你就开骂了,凭什么?萨达姆不是现在家破人亡了么?可是他之前有没有搞过别人家破人亡的事情?

因此最重要的,还是谁先谁后的问题。

当然,这里面又牵涉到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问题,即如果有人先压制民主,就算他以前做得对,但压制民主站到人民的对立面,这矛盾那当然有可能转化为敌我矛盾的。而我已经多次写文章说过,任何社会,包括美国,也是有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比如说这个萨达姆落到美国人手里就没有什么沉默权。我看现在医萨达姆什么人权都没有了,即没有新闻自由,也没有言论自由,也不可能组党。但是,考虑到他干过许多侵犯人权的事情,那么他现在的权利被剥夺,也就是另一方的正当防卫,对他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

因此,那些个声称在文革中受到迫害剥夺了所谓“人权”的干部们,能不能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先”剥夺了人家的人权?如果你已经有了“先”,那么就不要抱怨人家反抗的“后”。再请注意我上面所说的萨达姆的例子。

我是认为毛泽东一直在想办法在甚至敌我矛盾尖锐的情况下要给人民尽可能多的自由的。比如他就坚持要在宪法中写下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自由,就坚持要在宪法中写下罢工自由。这些坚持,完全是他一个人的坚持,是如果他不存在,其它的手下都不会有这种坚持,因此完全是毛泽东个人的风格。

有人指责,文革期间的后期,谁要想打倒毛泽东,他就有罪,这不合理。其实,这也要看是人民内部矛盾的“打倒”,还是敌我矛盾的打倒。实际上“打倒”的工作一直是存在的,包括许多老将的发脾气,林彪在一直准备着政变,想要毛泽东的命,要剥夺毛泽东的生命权。林彪的政变确实是有可能成功的,只不过已经存在的事实,他没有成功罢了。那么,有人在阶级斗争政治斗争如此尖锐的情况下要中央的领导们个个排排坐吃果果,象我们在强国论坛这样的讨论,实在是太天真了。

我以为,毛泽东在决定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他就清楚自己是在冒生命危险。他的手下不少人都有可能打倒他,甚至杀了他,他不要说权力巩固了,而是甚至连在报纸上发表一篇文章的基本人权都没有了,甚至要在自己住的院子里贴大字报《炮打司令部》,要通过其它的散发的手段才被社会上所知道。在敌我矛盾如此尖锐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一个底线的保护,就完全可能死无葬身之地了。

而事实上,文革前和文革后相比,人民的自由是增加了的。在文革前反对党支部书记就是反党,而在文革后,除了毛泽东所有的人都可以反,对于一个普通的人民群众来讲,远在北京的毛泽东怎样,是不是应当打倒,他其实是不关心的,他关心的就是他身边的领导,身边的老板怎么样。他既然可以用毛主席语录反抗他的领导,他就感到了自由。毛主席语录不会影响任何人发表任何观点,因为语录本身就是灵活的。比如这个论坛上不就有思闻先生通过反复宣传各种边边角角的毛主席语录来发表他的右派观点吗?因此对于普通人民群众来讲,如果只有毛泽东不可以反,其它所有人都可以反,其它所有人的命令,如果他觉得不对,他就可以不听,他就是自由的。一个可以不听命令的社会,能够叫做专制社会?最多也就是叫无政府主义的社会吧。

而我认为,也正是因为文革中人民群众的政治自由是增加的。而在改革开放以后,新上台的任何领导都“不好意思”减少人民群众的自由。在批判文革否定文革的过程中,领导们必须用其它的自由来换取人民群众在政治上减少了的自由,因此经济自由作为一种交换就赋予了人民群众。但这种赋予是有一定的副作用的。但不管怎么说,正是文革创造了不可逆的一个过程,就是说再也无可能回到文革前的那种状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