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思闻提供的数据中看出的南街村情况

2006-01-19 10:54:09

我从思闻提供的数据中看出的南街村情况

思闻提供的南街村数据很好,我看了以后,得出一些结论,在本贴子介绍一下。先把数据照录在这儿:

年份  总产值  利税  利润  产值利税率 产值利润率
    (万元) (万元)(万元)  (%)   (%)
1984    70    7        10
1985    130
1986    320
1987    730
1988   1400       120           9
1989   2100
1990   4220       680          16
1991   10300       1754          17
1992   21269   2300  3625    11      17
1993   42182       5061          12
1994   82550   6000  3679    7      4
1995  117093       6060           5
1997  160000   8600        5
2000  140000   6900        5
2001  130000   6600        5
2002  160000   6680        4
2003  120000   7000  3000    6      3

这说明我前天提出的一个方案,就是通过二十年集体化过渡后,在农民的生产力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再行解体,全面实行美国制度的方案具有可行性。

既使按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集体化也是一个过渡,也不是终极的完美的经济制度。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可能基本上不承认终极的完美的经济制度,只是认为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原有的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会变得不再适合,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有更高级的生产关系的变革。因此,农业集体化肯定只是一种过渡手段。当这种手段发展到一定生产力水平的时候,即使南街村解体了,仍然不能够说明前二十年是错误的,对不对?发展到一定阶段也可以友好解体嘛。

从上面的数据也可以看出,南街村也是受到了国际上的亚洲金融风暴的影响的。在亚洲金融风暴的1998年之前,整个亚洲的经济都很火,相应的南街村也很火,我觉得那个时候深圳的发展也很快,那一段时间深圳的许多人都发大财。但是在1998年之后,亚洲金融风暴来了,则国内其实也是大受影响的。不过国内抵抗金融危机的能力还是有的。

此外,我修正我以前的一个看法,就是以为南街村搞了剥削,现在我要收回了,认为南街村没有剥削。当然,不敢说一分钱剥削都没有,只是认为即使有,也是微乎其微。下面讲理由。

我判断一个人是否有剥削,用的是土办法,或者说,其实是和华山剑网友的观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如果一个人非常不正常地暴富,比如说一下子弄了一个亿,或者一千万吧,而我又看不出他有什么过人的本事,我就要怀疑他剥削了,我就认为他可能经不起审计,让公安查一查,通常能够查出一些猫儿匿。

那么反过来,如果一个人,即使他是老板,有雇工,但是一直惨淡经营,我看他的生活水平和一般人也没有什么两样,我就没有理由认为他有剥削。因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雇工也可以是剩余价值全部返还的雇法。当年解放军在解放战争期间也雇工,可是解放军却没有剥削,因为解放军没有生活奢侈。

那么,我注意到的是上面的2003年的数据,南街村的利润是3000万元。那么我们知道,一个村子的生活水平,是和它的收入有关系的,却和总产值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总产值必须刨去成本,才是自己的收益。因此,南街村的3000个村民们在2003年挣了3000万元,当然是平均每人一万元收入啦。除以12个月,则每个月833元收入,这就是南街村村民的日常生活水平。

这每月833元中,每个人每月有250元零花钱,所有的人都一样,包括王宏斌。那么,剩下的钱就是搞福利,搞配给制。包括盖新房子,教育开支,生产再投入,一些其它福利的配给,等等,这个钱是不多的。

每月833元的收入实在是不多,我认为一个人非常努力,是能够挣得到那么多钱的,就在外面打工,也可以挣得到这么多钱。在北京甚至有保姆,管吃管住每月还拿800元钱呢。因此,这个收入不离谱。那么,既然这个收入不离谱,我就认为南街村没有搞剥削。或者反过来说,搞剥削收入一定会离谱,一定钱多得太多不知道怎么花,甚至吃一顿饭都要十几万元钱。或者说,认为南街村搞剥削的观点,实际上是在搞有罪推定,是无中生有,恶意攻击。

而南街村又的确是个先进典型。这是因为,国家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为3000元,而南街村是一万元,高出平均数3000元3倍多,因此是先进典型,但却又没有高得过于离谱,说明是人家艰苦奋斗得来的钱。

按中心极限定律,全国人均纯收入为3000元,这就是正态分布的均值了,标准差则应当是这个数值的二分之一,即1500元。按这个标准差算,南街村的人均收入是这3000元的3.3倍,偏离的标准差倍数为4.6个标准差,可以认为远高于全国农民的平均生活水平,查正态分布表可以得知全国有万分之一的农民达到南街村的这个水平,当然是指的全凭劳动挣钱的农民,如果凭剥削,农民如果已经变成了资本家,用正态分布已经不合适了。因此,南街村当然就是全国典型。

那么,南街村的典型就应当是可推广的,因为并没有超出全国农民的劳动能力嘛,每月挣833元还做不到?那么,就算比先进典型差了一倍,每月挣416元还做不到?应当能够做到了。如果实现了集体化能够使全国农民每月纯收入达到416元,全年纯收入达到4992元,就要比现在的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3000元要高得多了,农民的生活也上了一个台阶,却也并不是什么大跃进浮夸风,是实事求是的做法。

而且我也已经有言在先,我没有认为集体化是终极制度,我只是认为它是一种过渡,一种暂态,有二十年的暂态时期,使农村人口做好全面现代化的准备,且也稳住了农村人口,否则的话,你说一下子九亿人涌到城市里打工,那可能也不现实,也会带来诸多问题的。虽然许多农民进城打工能够挣到的月收入会比上面计算出来的416元要多,但是会有许多其它的问题,比如说春运啊,失业啊,等等。

而且,根据思闻提供的信息,南街村也有村民不喜欢村里的生活方式出去办一个什么厂的,这本身就说明,留在南街村的村民也是自由的,他们只不过自由地选择了现在的生活方式罢了。因此什么学习班啊什么劳动啊什么惩罚啊都是他们兴高采烈玩的游戏而已,就象打牌钻桌子这种惩罚一样。只要有一条,出南街村随便出,那就行。

如果村子发展到一定的阶段解体了,大家友好解散了,那也没有必要说什么肥皂泡破灭了这么难听的话,二十年的好生活,就已经不是肥皂泡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三大规律,其中一条就是否定之否定。但是,是在更高级状态上的否定,是螺旋式地上升。我就没有主张我所在的深圳的这个小区要搞南街村那样模式,因为我是在城里,我的生产力要比南街村村民高得多,生产力更高的水平当然应当有更高级的生产关系来配套,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原理。但是对于全国广大的农民,人均全年纯收入为3000元的,就有必要来一个集体化作为过渡,使之达到更高的生产力水平之后,再将集体化解体,实行更高级的生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