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疯僧转贴的那个茅台酒的文章是胡编乱造的
2007-03-01 10:31:36
为什么说疯僧转贴的那个茅台酒的文章是胡编乱造的
原因就在于计算,由于作者对中国共产党的刻骨仇恨,胡编乱造的数据相互之间缺口太大,前后矛盾。
文章一开始声称,每斤茅台酒要用五斤粮食来制造。
而后面文章中又一会儿用“吨”,一会儿用“万斤”。那么,我在这里先计算出一个吨和万斤的换算比例,一吨就是1000公斤,而一千公斤就是二千斤,也就是0.2万斤。
然后文章宣布1960年生产了912吨茅台酒,那么乘上0.2也就是182.4万斤茅台酒,按上面的所谓一比五的比例,182.4万斤茅台酒就需要182.4乘5等于912万斤粮食才能够生产得出来。
但是文章下面举的数据显然无法凑够,文章中说:“1960年茅台酒产量高达912吨。这个产量直到1975年才被超过。1960年茅台酒原料告急,贵州省粮食厅从全省各地调来原粮支援,下面是调来数字:遵义11万斤、毕节29万斤、铜仁10万斤、黔东南12万斤、贵阳7万斤、湄潭1万斤、习水10万斤、铜梓10万斤、正安1万斤、赤水4万斤、务川1万斤、熄峰1万斤、仁怀20万斤,共计117万斤。这样还不够,中央粮食部又从四川江津调来70万斤,才保证了当年的生产。”
因此调来了117万斤加70万斤粮食等于187万斤粮食,还是不够912万斤粮食啊!说明作者瞎凑数字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前后矛盾,反正弄一堆数字来唬人就是了,却并不知道强国论坛还有一个数学网友在这里仔细计算呢。
此外,什么叫“1960年生产了912吨茅台酒”呢?我们知道茅台酒可是驰名中外的名酒。照我的看法,所谓一个厂某年生产了多少多少酒,那是指的出厂了多少多少酒。
我就奇怪了,那驰名中外的名酒难道能够就用当年的粮食生产出来吗?而且当年我国还没有制造伪劣产品的习惯吧?我觉得国外能够与茅台酒相比的也就是法国葡萄酒吧,但是,好象酒上都标有,什么17多少多少年生产的,什么18多少多少年生产的,总得放上一些年头,才能够被称为名酒吧?难道名酒是象制造酒精那样弄出来再对果汗的?那还能够叫茅台酒吗?
这可是这篇文章中瞎编乱造的一个大败笔,好象当年生产的酒是当年的粮食就能够制造出来的,那不是胡扯淡吗?如果说制作一种酒需要两年的时间,那么1960年产量最高,不是说明1958年有特大丰收吗?
按我的想象,那酒厂里也是有许多酒窖,有已经放了一年的,还有放了两年的,还有放了五年的,等等。
另一方面,我认为中国在步入现代化之前,虽然国内有许多好东西,但是,当时的中国是缺少品牌意识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名牌往往是没有什么包装的。因此,我就认为,所谓茅台酒是现在的这种包装形式,当时是并不流行的。
即使按我在文革时期的经验,比如说龙井茶,你就只管去龙井那个地方的农民集市上向农民零买一些茶叶,那就是龙井茶了,一些专门包装的也是为的广交会的需要,但是国内的人,只需要去那个地方买那就是了。因此茅台酒,你只需要去茅台那个地方,去购买那个地方的生产队酿的酒,那就是茅台酒了,那个时候那种酒是并没有那种高级瓶子装的,很可能是零卖的,是当地农民都喝的酒,你要去买,弄一个容器去买就是了。
还有,我认为茅台这个地方出酒,必然和这个地方的农民酒鬼多有关系。我当兵的时候在海南岛的崖县,那个地方黎苗汉各民族共有九万人,但是酒鬼很多,当地的农民,有许多都是很穷的,但是特别能喝酒,我指提是喝酒上瘾的那种,就象抽烟一样,是不喝不行的,不喝很难受的。我认为茅台那个地方也有许多这种人。因此生产出来的酒大多数也还是本地人民喝了。
好了,前面已经得出结论,当年的粮食生产不出当年的茅台酒,那么就相信1960年生产的茅台酒一定不是用的1960年产的粮食,而是五十年代甚至四十年代产的粮食。
此外,无非是有一个加速从酒窖里弄出酒的过程,被称为产出了。比如一个法国葡萄酒厂,如果把酿了二十年的酒拿出来卖,那就可以拿出许多,但是如果把这些酒再放上几年,那么当年的产出就会少。
因此,1960年的产量高,无非是加速了从酒窖里更多地拿出茅台酒的过程。那么,当时为什么要那么做呢?我查了一下酒类的热量表,发现酒的热量还是很高的,100克酒的热量能够抵得上300克胡萝卜的热量,因此是可以用来解除一些饥饿的,因此在饥荒情况下,紧急弄出一些几年前酿的,当然就是用几年前的粮食酿的酒,拿出来解除当地人民的饥饿,说明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关怀。
这篇文章还有一个不通的地方,就是整体与个案相矛盾。我说的整体,就是指的瞎编乱造的数据和形容,比如说有的人家饿死绝户了。那么就看个案吧,有名有姓的饿死的人是怎么回事?发现个案都在五十岁左右,而新中国刚成立的时候人均寿命为三十五岁,这个人均寿命的提高是要有一个过程的。就我在文革中的记忆,都是说一个人五十岁就是一个老头的,当时“人生七十古来稀”更是在说明一个人活到七十岁是罕见的。因此五十岁的人病死在当时就算是老死了,那文章也承认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病死的,那也就是老死,剩下的无非是生产的事故死亡罢了。
而且,既然你抽象地说,居然有一家人都死的,那么,在举具体个案的时候,就不应当只找五十岁的人,而应当是:“某某某,年纪仅二十岁,活活饿死了。”我想作者想要找个案,一定会找最惨的个案的,那样才能够有文学上的震憾力,因此也就相信作者找到的那两个五十岁左右死的人,已经是作者竭尽全力付出了最大的努力所找到的所谓饿死的人了,结果仍然是一个人是自杀的,另一个人是病死的,都不是活活饿死的。
还是来谈制酒吧,就算按照此文中说的,五斤粮食造一斤酒吧。那个意思难道是五斤粮食就什么也没有剩下?我先讲一讲做豆腐好了。当然,豆腐和酒不同。豆腐的制作,是先将黄豆磨成粉,磨成粉之前当然要兑水,因此磨成粉之后的糊状物,要用一大块布来过滤,过滤出来的液体,叫豆浆,这个豆浆是可以喝的,而过滤剩下的残渣,那叫豆腐渣,虽然难吃,但是在饥荒年代是可以吃的,我小的时候是吃过豆腐渣的,认为它很难吃,但也并不是特别难吃,我的感觉是比玉米面的窝窝头还是要好吃一些。而在文革期间我就没有吃过了,豆腐渣都用来喂猪了。而那个豆浆点了卤水后放一放,就成了水豆腐或者豆腐脑,再将水豆腐用板子压一压,就成了豆腐了,如果再进一步加工,那就成了豆腐干了。
疯僧会说我这里讲的做酒你讲做豆腐干什么?我的意思是让你从做豆腐的过程中看出,制作一种食物的时候,并不意味着有许多粮食变成了废物弄到下水道中去的,做完后的一些东西,如豆腐渣,仍然是可以吃的。
那么,酒的制作过程我不太清楚,但是我知道的是,那大米制酒后剩下的东西,是叫酒酿或者酒糟的,那种东西也是可以吃的,而且虽然不一定好吃,却是一定要比树皮草根什么的好吃的,在大饥荒年代,我就不相信能够把那些东西给扔了,当时的中国并不那么喜欢产生食物垃圾的。
那么,既然如此,则用米来制酒,无非是一个食物加工的过程,正如你把米煮成米饭是一种加工,你把它磨成粉做米粉也是一种加工,加工并不浪费粮食,并不意味着有许多粮食成了垃圾扔掉了。
但是这篇文章的意思就是,你看看共产党多么反动,人民吃不饱饭要饿死,共产党却加紧制作酒,等于白白把许多大米中的蛋白质没有弄到人的肚子里。但其实不然,不管将大米加工成酒或者是什么别的东西,无非都是食品加工而已,并不意味着一些蛋白质被扔掉而不是吃掉了。因此加紧生产茅台酒,在我看来也没有浪费粮食,无非是将蛋白质从一种形态变成另一种形态罢了。我就不相信当时酒厂产生的酒糟没有被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