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钉子户”已经受到了严重的欺负共产党应当出来作主
2007-03-28 14:52:37
我认为“钉子户”已经受到了严重的欺负共产党应当出来作主
我看了中国的最牛钉子户的照片,认为我们的社会已经发展到了这种地步,就是有钱有势的人欺负人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而政府居然视而不见。
我在这里打个比方吧,我就假设我在一个城市里有一个住房,而且任何房地产公司,任何政府没有打算征用我的住房。我这里说的是,“没有”。
但是,假设有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把我房子前后的地皮都买过去了,而且紧挨着我的住房就搞起了大规模施工,害得我没有办法正常地出入我的住房,而且断水断电断下水道断通讯,这样的开发商是不是在欺负人?我就认为是在欺负人,而且是欺人太甚了,属于毛泽东所憎恨的人压迫人的案件,原本是共产党需要追究的,不能够容忍的案件。
那么,看看那张照片就知道,那房地产开发商把那户人家的周围的地都来了一个挖地几尺,留着那户人家的地没有强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根据法律他们不能够强拆。如果说是那户人家违法,推土机早就上去把那房子给推了。
因此,相信那家公司的老总是这样想的:“我就留着你这块地不挖,把你周围的地都挖深了,让你没有办法在那个房子里住,我看你屈服不屈服?”因此我们才有机会看到这样的照片,就是一个房子孤零零地立在中央,周围都挖得深深的,让那户人家基本上不能够过正常的生活。因此,这种想法,这种想法的实施,本来就是一种人压迫人,一种特别丑恶的现象。
那么,正常的情况应当是怎样的呢?我认为,如果打算开发一片土地,要拆迁一片住房,则施工必须在所有的人家都已经谈妥,所有的合同都签订完毕,已经没有钉子户了,在这种情况下施工才能够开始,否则应当属于欺负人,应当属于违法,法律应当严惩这样的富人。
如果我住在一间房子里,则我周围的任何施工单位,都没有权利进行施工以严重干扰我的生存,不要说把周围挖断,断水断电,你就是在周围施工严重影响我的休息都是不行的,你就是在周围开一家饭店污水横流影响到我也是不行的,你就是在周围建了一个大楼挡住了我的阳光也是不行的,你就是在附近开了一家机场导致日夜轰鸣声我也要争取噪声赔偿的。
但是我们看到的情况就是施工单位居然能够把一户人家周围的地都挖深了,让这户人家无法正常生活,社会主义社会怎么能够允许这种公然欺负人的现象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