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国家组织一个机构专门代理患者进行“医闹”
2007-04-03 10:14:12
建议国家组织一个机构专门代理患者进行“医闹”
前些日子看到深圳商报的报道,说是现在医患矛盾突出,有不少医闹事件。也就是说,患者们不满医院的服务态度,认为医护人员出了医疗事故,等等,因此大闹医院,经常有医护人员被殴打。
本贴子就建议,国家应当设立一个代理患者进行医闹的机构,比如叫医疗监督局什么的,里面的工作人员相当于警察的性质,其职能就是调解医患矛盾,尤其是主要是站在患者的利益上代理患者进行医闹。这个监督机构应当是患者一打电话立即赶到现场的。考虑到现在的110报警119火警120急救等都合成一个电话110,因此可以考虑代表医闹的报警电话也应当是110。
打个比方吧,设想有一家人有一个小女孩才六岁,活泼可爱,因为发烧送到医院,不到一个小时就死了,患者认为是医生的责任,而实际情况则又有可能是医生草菅人命,又有可能的确是当前医疗技术治不了。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可以拨打110报警。按说任何出了人命的地方警察都应当迅速赶到现场的。因此,可以设想警车立即拉起警报闪着红灯来到医院,立即将有关医护人员隔离问话,并立即封锁现场,封存收缴相关患者的一切医疗档案,最后通过专家们审核,给出公正的评判。
那么,我这么说医护人员会不会同意呢?如果我是医护人员就会同意的,因为由国家来代理这个“医闹”,国家的办事是有章法的,反而使我能够受到保护,否则的话,听任患者通知亲属处理,有可能会引发一些殴打乱砸这样的事情。
当然,患者报警,110机构也要视情况确定是不是出警,如果和人命及重伤无关,有可能是皮肤病之类的小问题,只不过患者小题大做,当然也可以出警,但是公共资源,纳税人提供的资源也不能够被人滥用,因此,小问题的出警,报警的患者是要掏一定费用的。
什么是国家?国家的功能就是在各个利益群体发生矛盾无法解决的时候出面进行裁决的,在矛盾很多的地方国家机构不及时出面,就有可能引发一系列的不稳定现象。
现在处理医疗事故的程序往往较慢,而且是医院自己组织专家进行评定,且是医院自己封存医疗档案甚至擅自修改医疗档案。如果患者一报警就有医疗警察到现场封存医疗档案,情况会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