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时代和之后对农民的“安排”其实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变化

2007-04-12 19:03:57

毛泽东时代和之后对农民的“安排”其实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变化

见到网上有网友说他不接受毛泽东时代对农民的安排。我就觉得他的说法可能是有问题的。其实,毛泽东时代对农民的“安排”和现在对农民的“安排”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当然,区别也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本贴子也将那一点点区别给说出来。

先还是说户口吧,到现在为止,仍然是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区别的。毛泽东时代当初设计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主要目的是这个粮食配给制。就是说,为的在革命之后的一段时期内,粮食供应必然要出现的紧张,实行了粮食配给制,因此,不生产粮食的人每月就要供应给他粮食,而生产粮食的人,就需要每年上交公粮,根本这个区别,导致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别。

当然,有网友会反对这种差别,会认为这种户口分法很坏,很不道德,很不合理。那么,改革开放以后并没有修改这种户口制度啊!在这种情况下你如果要批评,那就不仅仅是批评毛泽东时代,而是要批评整个共产党,但是,如果你是要批评整个共产党,那么就和我本贴子的论题无关。因为我的观点并没有涉及到“安排”的合理性问题,只提到“没有什么本质的变化”问题。如果要争论,就必须围绕课题来争论。

另一方面,我国已经有几个省份,如广东省,在几年前就取消了两种户口。那么,这里要说明的是,这个取消并不是改革开放的标志事件,而是改革开放都已经过了二十几年之后的一个结果性事件,因此无法拿这件事情妖魔化毛泽东时代,如果要妖魔化,只能够妖魔化户口改革之前的时代,但在这种情况下你就不能够专门说“毛泽东时代”了。另一方面,那几个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差别的省份,那农民的生活是不是噌的一下子上去了呢?并没有看到有这种情况出现,这说明了户口制度对农民的生活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影响,试验结果就是这样啊!

再说人民公社和现在的乡与村,无非就是一个名字的叫法变了而已,也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原来叫人民公社,现在叫镇,原来叫生产大队,现在叫乡,原来叫生产队,现在叫村,就这么回事。在这方面没有本质的区别。不信么?不信请去看宪法。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宪法。

1982年我国已经是改革开放时期了,可是1982年的宪法上的第八条写着“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1982年的宪法的第十条还写着:“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那么,现在的宪法呢,第八条写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地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第十条仍然写着:“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瞧见没有?集体化从来就没有从宪法中去除过。

那么,上面说了没有本质的区别或者变化。那么,还有没有一定的区别和变化呢?当然是有的,无非就是多了一个“联产承包责任制”嘛,就多了这么一点。

此外,改革开放以后还有一些变化,那就是在一九八二年左右开始,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弄出了一个《收容遣送条例》,我是觉得这个条例制定得相当混帐。但是,在毛泽东时代是没有这个条例的,也没有什么收容遣送一说。

我是在毛泽东时代长大的,在我的童年记忆里,农民进城卖东西这件事情就从来就没有断过,包括专门阉鸡的,卖小鸡的,补脸盆的,修雨伞的,等等等等。我家住在南昌的时候,是有国营菜市场的,但是菜市场的门口,就有大量的私人在卖菜。而文革中我家搬到了山东,德州那个地方根本就没有国营菜市场,就只有农民的集市,全家人吃的菜就只有去集市上买。我当兵到了海南岛的崖县,那个地方部队吃的菜,除自己种的外,也是要到农民的集市上去买的,而且一刮台风,那菜价就往上涨。农民进城卖东西在我的记忆中从来就不是非法行为,部队里的给养员去集市上买菜并不是在和违法者打交道。

那么,就来说这个联产承包责任制,究竟对改善农民的生活有没有帮助?我当然不在农村,我就不知道这一点。但是,强国论坛上的自称是农民的人,我也信不过,网络上自称农民就真的是农民么?完全也有可能是瞎编身份的。但是,我相信中国的大地上有一个南街村,还有一个小岗村,你别跟我说这两个村的农民不是农民,或者说这两个村的农民不存在。

那么,南街村的农民是自愿放弃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而小岗村的农民认为自己是一步迈过温饱线,二十年未进富裕门,并去南街村参观,参观完后也说要学习南街村。这两个村的农民的态度总是真的农民的态度了吧?

如果说到毛泽东时代,那么,跟我大谈一些悲惨的故事,我懒得听,因为这样的故事永远会有妖魔化的人编出来,还有什么剥夺农民实现现代化这种说法。我只相信统计数据,而且是任何反对者没有异议的统计数据。一个统计数据就是人口的爆增,人均寿命的迅速增加,这就说明了农民获得了有史以来最好的生存条件。一个统计数据就是大部分农民由不识字变成识字,这对于现代化的实现是至关紧要的。有了这两点,你还说农民受到了剥夺,有这种剥夺么?能够把人均寿命给剥夺上去,能够把人的文化水平给剥夺上去?

来说收容遣送条例,我们知道在中央新的领导班子上任之后,将其废除了,改为救助条例了。这是好事,但是这发生在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之后,这就说明,改革开放也并不是一个笼统的时期,在这期间总书记和总理都换了几任,因此也可以说划分为几个时期。而且,改革开放我是赞成的,但是,其中的确是在各个时期存在着一定的毛病,缺点,纠正就是了。毛泽东时代也是一样。

因此,对于任何一个大时期及划分的各个小时期,我的主张就是都不需要妖魔化,都以一分为二的观点对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