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城管队员主要由老年人组成

2008-01-11 11:51:46

建议城管队员主要由老年人组成

本贴子建议,中国的城管队员应当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正规军”,是执法人员,但是人数不必多,平时轻易也不出动,就象部队那样练兵即可。

而另一部分应当占主要力量,就是由一些退了休的老大爷老大妈组成,这部分并不是执法人员,而是“劝执法人员”,就是说,专门干笑咪咪的和颜悦色地劝说别人遵纪守法的人。这些人也不必穿极为严肃的,让人看着产生恐惧感的制服,当然也不要戴大盖帽。就胳膊上箍个红袖标即可。

我想象中的城市管理应当是这样的。就是说,先礼后兵。如果用礼的办法能够解决问题,那就轻易不要用“兵”。

“劝执法人员”不是执法人员,因此无权罚别人的款,也无权进行逮捕,当然扣车吊销执照的事情也不能够干。劝执法人员的职责就是劝,比如对一个违法人员说,我说老哥,你就别违法好不好?这不算侵犯人权,任何公民都有劝说别人遵纪守法的权利。

比如说,现在深圳市雇了一些老大妈在街上指挥交通,见到行人要闯红灯就挥一挥旗,也是一个“建议”的意思,就是劝你最好别那么做。这样的事情就很好。其实,就算有一些时候指挥交通,也不一定就是执法,比如在一些小区里,指挥别人倒车,那属于帮别人的忙。你要是成心捣乱不听,人家也没有办法。

因此,我设想的城市管理就是这样。比如说,有一个人在路边摆了一个摊,于是被一些老大妈发现了,于是她们就笑咪咪地上来说,哎,我说你怎么在这里摆摊啊,这地方不许摆摊的,把它收起来好吗?如果人家收起来了,那就算了。如果坚持不收呢?那也无所谓嘛,可以和他聊聊天,你是哪儿的啊?家里有病人,有人上学缴不起学费?把情况了解情况了再说。而且,老大妈们也可以根据一定的实际情况,酌情允许一些人就在那里摆摊算了,但是要了解他经营的内容,是不是伪劣产品,如果质量有保证,也挺受欢迎,则法律不法律的其实不重要,完全看老大妈们的智慧了。

当然,如果遇到横的,不讲理的,劝了也没有用的,这个时候老大妈最好还是走开。走开之后,再掏出手机,呼叫正规执法人员出动,这个时候“礼”的办法不行,于是就“兵”了。

也就是说,我希望我们的执法和西方的不一样,是一种柔性的执法。柔性的执法,会让人产生舒服的感觉。比如说,如果我在街上,偶然犯了一个小错误,有人笑咪咪地给我指出了,于是我就会说对不起对不起,于是我就纠正,这样我的心里也是舒畅的,充满阳光的,我会自责。而如果我犯了一个小错误,立即有执法人员上来罚款一千,并对我严厉训斥,我当然只好认倒霉,但是这个心情是郁闷的,不好的。从效果上讲,把人吓得要命,成天处于恐惧感而不敢违法,就不如心情舒畅,主动遵纪守法的好。

西方的那种刚性的执法,虽然闹了个驴粪蛋表面光,但代价是自杀率名列前矛,大量的人被弄进监狱关着。一个表面宁静的社会,其实人们的心中都是怒火。一旦遇到机会,就会火山爆发。

本来毛泽东时代的传统就是这样,街道有许多老大妈站岗,一遇到陌生人就上来问,也不一定就认为你是坏人,如果有困难她们也会帮助。但是这件事情,对于反共的西方世界,也要加以妖魔化,好象好是极恐怖的事情。

结果现在改了,不让老大妈干了,让一群制服整齐的年轻人来干,年轻人年少气盛,且长期干这种事情心情容易暴躁,于是打死人这样的事情就出现了。

如果有人真的认为中国人素质不好,那也不必急于求成,素质问题也是一个要打持久战的活计,也是需要长期的潜移墨化,耐心细致的劝说,而老年人出面劝说,年轻人往往还会听的。一个人即使挨了老年人一顿训,并不会觉得太没面子。而如果挨了年轻人一顿训,那才是让人心情不愉快的。

也就是说,对于违法的人,大多数都是能够劝回来的,而对于极少数屡教不改的害群之马,这才严厉打击,这种管理办法,是更为适合人类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