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分析小岗村“23年未向国家交一粒粮”的原因

2008-01-24 12:14:18

接着分析小岗村“23年未向国家交一粒粮”的原因

这个案例教程,就是向全国的大学生们宣传小岗村英雄事迹的教程,已经被草桥关民在强国论坛帖出来了,网址是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2&treeView=1&view=2&id=84579541

这可是专家们的意见,象搞社会科学这样的事情,业余的通常不如专业的,这可是专业人士的研究结果。

本帖继续分析文中说的:“自1956年起23年未交一粒粮还年年吃供应的小岗人,”为什么会23年未交一粒粮还年年吃供应,还要饿肚子,还要饿“死绝6户”,还要有“76人背井离乡”,呢?社会科学需要寻找到其中的原理。我们不能够说改革开放了这么久,连原理都弄不明白。当然,本外行试图在原理上进行分析,并将证明,至少对于小岗村,联产承包的政策的确是正确的,从而也强化我的右派立场。

还是让我们来分析合作化的第一年,1956年,此案例教程中说:“1956年入了高级社。动员入社的黄区员说:你们小岗村是一步跨进了“天堂”。入社的第一年景况还算不错,全队收了165000斤粮食,平均每人600斤口粮,留下种子,其余40000多斤都卖给了国家。这40000多斤粮食是小岗生产队合作化以来第一次、也是以后23年最后一次向国家作的贡献。”

这说明,合作化的第一年,小岗村还是能够向国家作贡献的,而且,交了四万多斤粮食,比大包干后的第一年交的2.5万斤还要多得多!

但是我们知道在第二年开始,小岗村就不行了,可能全村人就总共平均每年生产不到三万斤粮食了,这是为什么呢?我提出一个假说如下。

我认为,在合作化的第一年,小岗村人民是误信了集体化的好处的,因此心中充满着美好的憧憬,大家还是努力干活的,因此获得了大丰收,不仅向国家交了四万多斤粮食,剩下的粮食平均每个人还有600斤粮食,那是撑死也吃不完的了。为什么第二年就大家没有干劲了呢?

我的看法是分配出了问题。就是说,第一年大丰收之后,那个合作社的社长,一定是把自己家人分配得多多的,其它社员分配得少少的,这就让其它的贡献大的壮劳力社员怒火冲天:“哼,你社长有权,就给自己家捞好处,我们那么拼命干活,结果好处才这么一点点,气死我了,不干了不干了!”

于是从第二年开始,那些壮劳力社员气得不干活,或者干私活,或者出去自己谋生,哪怕要饭也不给这种无良社长干。这产量一下子就下来了。当然,以后的生产队长也是这样。

因此案例教程中就说:“从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到1976年11个年头,县、区、社、大队有38人次到这里搞过工作队、宣传队,每年最少的1人,最多的18人。每期工作队、宣传队都首先抓一通“阶级斗争”,总是支持一部分人,整另一部分人,搞得生产队干部像“走马灯”一样换来换去。全队17个男劳力,有15人先后当过队长、副队长。20户人家户户都当过干部,“算盘响,换队长”已成了这里的规律。台上的压台下的,台下的捣台上的。斗来斗去,人心斗散了,土地斗荒了,粮食斗少了,社员斗穷了,集体斗空了。”

请注意这个词“算盘响,换队长”,这是什么意思呢?怎么就没有人注意这个词呢?

如果是按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照我看应当是“学毛著,换队长”,或者“抓阶级敌人,换队长”,或者“抓反革命,换队长”才是,怎么成了“算盘响,换队长”呢?

大家知道算盘是干什么的吗?算盘就是当时的计算器,是用来算加减乘除的,是有数字可算的,如果没有数字可算,拨拉那算盘干什么?吃饱了撑的吗?

因此,从“算盘响,换队长”,我们就知道,其实是用算盘来算帐的,一算帐,那个队长多吃多占了,贪污了,腐败了,于是就换队长。

但是换了另外的队长,他上台之后,仍然贪污,仍然腐败,于是又“算盘响,换队长”,就这么换来换去的。

这说明小岗村当时相当民主,肯定不属于专制。因为,专制通常是一个队长象地头蛇一样一干十几年,谁也弄不倒他的,比如北京大白楼公社大白楼大队的生产队长王国福,“小车不倒只管推”,一定要自己最后一个住新房,甚至有坚持让所有的社员都住新房,他自己住“长工屋”,不忘本,叫“身居长工屋,放眼全球”。既然17个劳动力有15人当过队长副队长,这样的制度能够叫专制?只能够叫民主制度嘛。

但是,这个民主制度的失败,就和台湾的制度失败一样,属于“烂苹果选举”,谁都是烂的,那怎么好得了呢?

因此,一个民主制度要能够正常运作,要能够有好效果,还是需要有好人才行,如果人都不是好人,那怎么民主都是没有用处的。

你说不断换队长是“阶级斗争扩大化”?难道不应当“算盘响,换队长”?那么改成“算盘响,不换队长”或者干脆“算盘都不响”如何?那可真是和谐了不是?恐怕也不行吧?

在这种小岗村矛盾重重的情况下,联产承包当然是最好的选择,否则的话大家气得够呛,宁可饿死绝户也不肯给集体干活,长期下去人都饿死了,或者都由国家养着也不是个事。

当然,上面我说的“好人”“坏人”的概念,也是相对的。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来讲,小岗村的村民们,都是符合要求的“经济人”,都在追求个人利益的追大化嘛!

因此,按我最喜欢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观点来看,社会上大多数人都是经济人,都很正常,都要努力为自己的个人利益而奋斗的,因此,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正确的。

但是,也有例外,也有个把村子,联产承包反而不合适,反而是集体化合适。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就是这样的村子,一定有一个二百五,或者叫精神病,或者按广东话来说,叫“漆线”,因为他不正常,不为个人利益着想,不是经济人,是二百五,这样的人一当头,当然社员们有干劲。这在当年叫“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

比如说南街村,有那么一个二百五王宏斌,所以南街村的集体化就成功。我这里可不是诬蔑王宏斌,他自己就认为自己是二百五,还故意拿每月二百五工资来向大家宣示这一点。

所以,二百五的存在,是集体化能够成功的先决条件。

但是,很遗憾,大部分农村里都缺少二百五,因此,大部分农村搞联产承包责任制,那就是正确的。这也是改革开放的要点,制度的设计,必须让最自私自利的人也能够为国家作贡献,而不是被国家养着。所以改革开放的试点不是要从大寨大队那里抓,而是要从小岗村这样的落后村子抓。

你就说那小岗村十八户人家一起按手印这件事情吧。如果那个生产队长是个二百五,他就会说,咱们搞联产承包,有任何问题我一人担当,和你们没关系,要关要杀冲着我来,别对着乡亲们。这样的态度就叫二百五。

但是生产队长是个经济人,所以他就对每一户人家说,哼,你们每个人都得给我留一个手印,别我犯了错误你们得意,留下一个证据要当反革命大家一起当,谁也不许跑了。要不怎么说他精明呢,留下一个大家都是反革命的证据,看你们谁还敢打小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