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僧对云淡水暖的批评缺少学术性
2008-01-25 17:13:40
疯僧对云淡水暖的批评缺少学术性
看到疯僧的帖子《夸赞欧美资本主义不妨直说--------看云淡水暖忽悠技法》,因此再回过头去看云淡水暖的帖子《露真容:经济学“大师”痛恨新《劳动合同法》》。
看来看去,觉得疯僧的批评是缺少学术性的。
因为,我们来强国论坛,当然是讨论的怎样使中国强大的技术。那么,云淡水暖的帖子在我看来,是有关《劳动合同法》的。从态度上看,云淡水暖是支持《劳动合同法》的积极作用的。
因此,如果疯僧有什么不同意见,通常应当这样说:
关于《劳动合同法》,云淡的观点是什么什么,他的原话是“什么什么”,而我不同意他的这个观点,我的观点是什么什么,我的理由是什么什么。这才构成学术争论。
但是,从疯僧的这篇帖子上我看了半天,觉得他和云淡水暖的观点也没有什么不同,因为他也是支持《劳动合同法》的嘛!既然如此,还有何可批评的?我就不明白了。
疯僧的意思是,云淡水暖在拐弯抹角地夸赞欧美资本主义,这是不对的,是值得批评的?是违反道德的?他认为应当直说才好。但是,拐弯抹角的夸赞,也不算道德上的缺陷吧?从言论自由的角度讲,一个人如何夸赞一个事物,原本是他自己的事情,基本人权嘛!有什么道德上可指责的呢?
疯僧的观点是,欧美资本主义是不应当夸赞的?怎么能呢?我认为是可以夸赞的。虽然美国是我们的敌人,至少是我的敌人,但是我也可以夸赞美国的,对敌人也是可以夸赞的。
比如在抗日战争中,日本是我们的敌人,而毛泽东就在《论持久战》中夸赞过日本是小国,先进,而检讨我们自己,则是大国,落后。当然,我国不甘落后,就要向欧美资本主义学习它先进的地方,那是应当的。但是有一点,就是那个多党制的什么狗屁民主,不是它先进的地方,正是它落后的地方。欧美的有关劳动的法律,是不是先进的?当然要比我国以前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要先进。
疯僧说那毛泽东时代没有这样的劳动合同法,岂不是很落后?但是这是不同的。一些经济学家对《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不满,是资本家不得随意解聘工人。这件事情在毛泽东时代的社会,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是因为那个时候的社会观念不同。那个时候的社会观念,是完全彻底地没有“解聘”或者“下岗”这个概念,完全没有。我说的是事实。因此,如果在毛泽东时代就制定一个法律,说是资本家不得解聘工人,那属于完全没有必要。因为那个时候强调工人是企业的主人,既然如此,主人怎么会解聘自己呢?如果那个时候制定了这样的法律,就好比现在要制定一个法律,规定资本家必须和自己签定劳动合同且不得解聘自己一样的荒唐。
也就是说,不同的时代,情况不同。
再说夸赞资本主义这件事情,这本来就是马克思主义者经常干的事情。疯僧是不是没有看过《共产党宣言》那里面对资本主义就有许多夸赞。因此,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夸赞欧美资本主义,并不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
最后说说疯僧写给我的一段,他说:“强国论坛上的数学网客就是一例,他十分得意的是他妹妹妹夫在美国留学,非常自豪的是他妹妹得到美国老板的青睐。还有一例是北大一个女学生,质问克林顿美国如何不好,可是没多久,她就移民美国,嫁了个洋人,还生了小孩子了。数学与北大女同学的不同就是,一个去美国不成大骂美国,一个去美国成功不再骂美国。”
我原来是有一个妹妹妹夫在美国留学,但那是二十年前的事情,并不是说,他们留学了二十年还在留学,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早就回国了,因此疯僧是在说老黄历了。我现在在美国是没有亲戚的。当然,不排除我以后又会有亲戚在美国。另一方面,我原来是特别喜欢美国的,那也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但是一个人的情感是可以改变的,这不能够说是假话,如果我说我现在还在喜欢美国,那就是假话了。而我不喜欢美国的原因,也不是因为去不成,而是因为美国给了我大使馆五枚导弹。这五枚导弹使我改变了观念。因此,观念是可以改变的,不是说,一个人改变了观念就叫说假话。
此外,即使我现在视美国为我国的敌人,也不妨夸赞敌人,向敌人学习先进的东西。
如果要说到道德批评,我认为疯僧有一个值得批评的地方,那就是他承诺了要给我进行心理治疗的,结果才到大约多少多少,至今还没有够一百篇的数,结果他就不做了,说明这个人没有恒心,或者说话不算数,要知道说话不算数那就不如放屁。希望疯僧努力,先把那个一百的数凑够再说,即使那样都没有兑现你的承诺,你应当一直治疗到我的心理病痊愈才是。可是他现在完全把这件事情给忘了,而且我的心理病症状一点没好。赶紧努力吧。